近日,长江新动能公司与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上市主体高质量基金一号合伙协议,标志着长江新动能公司上市主体高质量系列基金首发落地。
上市主体高质量基金一号总规模1.5亿元,拟通过定向增发、战略配售、认购上市公司债券(可转债、可交债、公司债)等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持,推动上市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该基金合伙协议的签订,是长江新动能公司紧抓项目契机夺取新年“开门红”的重要战果,是与省内平台公司合作模式的重要探索,是对集团“结账年”“窗口年”“关键年”重要任务的积极落实。
在2024年新征程中,长江新动能公司将继续秉承“拒绝平庸、力争上游,勇毅前行、不胜不休”的精神,不断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笃行不怠开创新局,踔厉奋发再创佳绩。公司将以上市主体高质量系列基金首发落地为契机,推动系列基金设立,打造“长江新动能”资本市场品牌。同时,上市主体高质量系列基金将充分发挥省级平台国有资本优势,聚焦优质上市公司需求,以“专业化、市场化、价值化”为抓手,主动出击,有序投资,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